到香港的第一天,出了關,打點完住的大小事之後,已經是飢腸轆轆了,於是在落腳的公寓附近隨便找了家餐廳,吃了碗粥外加點了個青菜,結帳的時候一共是三十六塊錢港幣,港幣目前對我來說沒有意義,所謂沒有意義是指,我沒辦法理解用這樣的價錢是貴還是便宜,於是啟動心算計算機,美金一元差不多等於8塊錢港幣,所以這頓飯吃下來,大概只要四塊半美金,而且還是在餐廳吃,心裡直覺香港的東西真是便宜啊!

 

在紐約想吃粥,得到Flushing的潮記,以紐約的物價來看,潮記的價錢算是便宜了,不過一碗粥單價至少也都要六、七塊美金,每次走進去,點個粥和一個小菜,加上稅跟小費後,沒有十塊錢美金是別想走出來的。如果以潮記的標準來看香港的物價,打打算盤,我想在香港應該可以省下不少餐飲費,想到這裡,心裡真是太得意了。

 

不過晚上打越洋電話跟台灣爹娘報告時,爹娘的反應卻是恰恰相反。爹娘的計算公式是這樣子:一塊錢港幣差不多等於四塊台幣,所以我的一粥一菜竟然要價144新台幣大洋,爹娘說,這樣的價錢在台灣除了一粥一菜之外,還可切個小菜,所以他們直呼香港的物價高。

 

記得剛到紐約的時候,也和現在一樣,對美金完全沒有概念,所以每每要將美金換算成新台幣,才會知米價。在美國生活了幾年後,前陣子回到台灣,反而要將新台幣換算成美金,才會有貴或便宜的感覺。經過兩個月的複習,對台幣的感覺又重新回溫,但現在到了香港,有兩種選擇,到底是要把港幣換算成美金?還是換算成台幣呢?生性阿Q的我,已經決定打算採用美金來作為計價基準了!東西便宜才會吃得開心,日子也會比較好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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