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底生平第一次領到港幣的薪水,看到薪水單時已經開始心裡暗爽,等到錢真正入帳時,真是高興地想叫出來。都已經工作N年,也不是第一次領薪水,領過台幣、美金,但這卻是生平第一次領到「全薪」的港幣,第一次有那種「該我的就是我的」令人感動的感覺,這一份心裡的激動,真是非言語可以形容。


 

以前在台灣領薪水的時候,領的從來不是全薪,公司發的不管是支票、現金、還是直接銀行轉帳,通通都已經是拿掉了預扣所得稅、勞保費、健保費等(我離開台灣太久了,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其他名目扣錢的)。


等到了美國就更誇張,扣得名目就更多了!政府扣、公司扣,這還還不夠,自己還多加些項目多扣些,這東扣扣、西扣扣的,每張支票真正到手的錢,要是名目薪水的一半,就要謝天謝地了,如果只剩三分之一,倒是正常現象。政府扣的是扣稅,有聯邦稅、州稅、住紐約市還有紐約市稅,另外還加有社會安全稅、醫療稅,因為美國人太愛欠錢,這些單位一定是在薪水單裡就直接先拿錢再說。關於美國可惡的萬萬稅,多年前曾經專文用力地抱怨過(山姆大叔萬萬「稅」)。


至於公司扣的,大部分可以自己決定,像是醫療保險、牙醫保險,都是自己決定保費額度,才決定繳多少保費。至於參加公司的
401K也是自行決定一個百分比,一般是從薪水的百分之零到百分之五十。(關於401K的解釋請參照給我401K,否則一切免談)。

 

由於美國的稅制複雜、稅率又高,有些小小的技巧如果運用得宜,則可以少繳一些稅。譬如交通費,或是保險之外的醫療費(包括藥房買藥、配眼鏡或是購買隱形眼鏡等),這些如果可以預估大約的支出,從薪水裡先預扣,則每個月的應稅所得就可以降低少許,積少成多,每年少繳得稅也就相當可觀了。

 

但是香港就不一樣了,說一就是一、說二就是二,談好的薪水就發多少,真是夠阿沙力的,老實說,這樣才有領到薪水的感覺嘛!

 

不過先苦呢是後甜,在美國等到報稅時,補稅時因為已經每個月繳了一大筆,所以只要補繳一點點,有時還有機會能退少許的錢呢!至於在香港,制度不同,一年痛一次,所以嘗完甜頭,就得吃苦藥了!另外聽說,香港的稅是預繳制,由於2008年我並沒有預繳所得稅,所以等2009年初時,我就得補繳2008年和預繳2009年的所得稅了。到時候真是有得痛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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