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美國放耶誕大假前,上了一趟銀行,將帳戶中的美金取出,以便美國行時使用。剛巧,另外一個港幣的活存帳戶裡,因為留存著一筆一月份要上繳香港政府的所得稅金,銀行櫃臺行員看了帳戶記錄,在進行完交易之後,便開始跟我攀談。首先,她問我瞭不瞭解現在不論活存或定存的利息都少得可憐,問我有沒有興趣參加一種六年短期的零存整付計畫。那天中午剛巧已經吃完午飯,心裡想,反正閒著也是閒著,雖然那筆錢動不了,不過來作個市場調查,瞭解一下市面上的理財產品也不錯。在我的首肯下,這位櫃臺的行員招來他理財部門的同事,招呼我到房間裡坐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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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位財富管理部門的先生,生怕浪費時間似的,開頭就先問我有沒有聽過類似的介紹?我也很老實的回答說,「若是保險類的投資產品的話,我已經聽過了,而且沒啥興趣」。在他保證並非保險理財商品後,他便拿出列印好的投資計畫書,然後開始簡介。

 

看了一眼計畫書,我心裡想,咦?這不就是上回那個保險理財商品嗎?一樣的東西,這個先生怎麼說是不同?既然他說不同,那我就姑且聽之。在他介紹完後,果然我還是沒能改變初衷,不買就是不買。純就商品而言,這個東西雖然號稱是保本又有比定存利率高,但是呢!「本」是要從頭到尾做完六年才會保,如果六年沒到,你想解約,拿回來的錢,就是原來的六成不到。至於那個比定存高的利息,不過是個不確定的幻象,銀行是不保證的,一切要看銀行的「投資成果」。他還試圖說服我說,即使在SARS的時候,銀行的「投資成果」也比這個標準利息高要我別擔心。我心裡想,SARS?現在的金融危機是百年一見的耶!SARS對經濟的影響,算什麼啊,拿這個來比,太小兒科了吧!

 

既然要看的是銀行的「投資成果」,我也當然想知道銀行把我的錢拿去投資在啥東西上,我可不想跟雷曼迷你債券的那些人一樣,錢像肉包子打狗,有去無回的。但是這位先生卻告訴我,「無法透露銀行投資在哪些債券上,就如同保險公司不會公佈一般」。OK,這個理由,還算合理,換下一個問題。「那萬一銀行投資的商品在六年期滿之前發生了什麼事,銀行會不會如數將我的投資賠給我」?這位先生說,「六年到期前,發生什麼事情,我只能拿回如解約相同的錢」。對於這個答案我非常不滿,我說:「今天不是我不願意投資到期滿,而是如果類似雷曼的事情再度發生,我無法投資六年,銀行不是應該有責任嗎?」相當然爾,他是沒法回答這個問題的。

 

 

其實接下來的問題其實是我這個奧客是存心來給他找碴的,沒想到不問還好,一問差點吐血。我問說,「既然銀行不保障,剛才又提到這個是類似零存整付的計畫,那萬一銀行發生什麼事情,政府的存款保障計畫會不會包含這個部分,將我的投資金額還給我?」這位天真的先生竟然回答,「會!」我帶著訝異的表情再問,「你確定嗎?」他還是十分篤定他的回答是正確的,我便不想與他再爭論。但明明這是理財商品,政府存款保障計畫怎麼會包含呢?明明是睜眼說瞎話!

 

當天走在回辦公室的路上,心情很沈重,又看到在銀行門前那些天天報到的雷曼迷你債抗議投資者,我心裡突然有無限的同情,同情投資者、也同情銀行行員。這些銀行逼著行員銷售理財商品,給他們業績壓力,但又沒有做好教育工作,沒讓行員有足夠正確的商品知識,這樣用錯誤資訊矇騙投資者,真是泯滅天良。現在出了雷曼的這些事,一方面又聲稱責任不在己,是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,要不就打著香港是自由金融市場的大旗,拒絕讓公權力介入調查。

 

雖然有點後悔沒帶著錄音機,錄下銀行惡行惡狀的證據。但,即使錄下了又如何?倒楣的應該也只有那個向我銷售的先生吧!銀行出事時,總是會把責任撇的乾乾淨淨,說是什麼個人行為之類的話吧!我在想,到底有誰能來給銀行一點教訓呢?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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